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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處理過這樣一個案子(為考量隱私權,故部分情節已改寫)。

 

一位年近四十住在中部的女子,結了婚,也生了小孩了,算是已有豐富的人生經驗。她長期為頭痛所苦,已十多年了。有天夜裡,突又頭痛欲裂,那種痛到會在地上打滾的那種。於是她叫了計程車,就近到某診所急診。

 

醫生的處理方式,與過去一樣,因實在太痛了,便先打了有嗎啡成分的止痛針。打完後,醫生便要她在急診室內先休息(因打了這種針,人會昏睡)。

 

因她已頭痛十多年了,每回痛起來,便常施打嗎啡成份的止痛針,因此,猜想她可能對這類藥劑「抵抗力」比較強,故她並未馬上昏睡,她只是先在床上閉著眼睛休息。

 

突然,她發覺有隻手伸進她的上衣,摸了她的乳頭。

 

她一睜眼,眼前看到一個陌生中年男子!她嚇了一跳,那個中年男子更是嚇了一跳。

 

她告訴我,那時她非常的害怕,但眼前半夜急診室只有她一個人,又不知這個男子接下來會做些什麼傷害她的事,她只好忍著不聲張,還好,不久有人進來了。

 

後來查出來,那名中年男子是診所內的人員,且有醫療方面的專業知識。她推想,這名男子一定是知悉有人領嗎啡的藥,也知打了這藥後,人很快會睡著,於是便趁此機會,摸了進來。誰知好死不死,這個病人因比常人更有抗藥性,所以在被摸胸的過程中,她竟還是醒著的!

 

法律處理的細節不談,不過當時我是鼓勵她站出來提出告訴。因我覺的不管告的成或不成,至少能讓那名中年男子一個教訓或下馬威,日後,也比較不敢那麼囂張。

 

她告訴我,我都已結婚生子了,已算是非常的熟女,但是,她說,她回家後那好多天,都覺的自已的身體很髒,一直拼命的不斷洗澡,想洗去這一切的不舒服。

 

她所受到的情形,只是幾秒鐘被襲胸而已(法律上不叫性侵,只叫做猥褻),但女生的感覺竟是如此的不堪與難受,遑論那些年輕女生或被性侵的女生。

 

性是一個非常美妙的東西,但是,請在雙方都愉稅的情況下進行吧!

  

 --by 簡啟煜律師,若要引用或轉載本圖或文,請先經小弟我同意一下下喔,並請註明作者及出處,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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