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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喉嚨與性資訊的言論自由

 

最近又把「德蕭維奇法庭回憶錄」(the BEST DEFENSE,本書介紹網址:http://www.kingstone.com.tw/book/Book_Page.asp?KMCode=2015860021452&Path=[1]這本超級精彩的書翻了翻,尤其是其中「深喉嚨」這一篇。

作者亞倫.德蕭維奇(Alan M. Dershowitz)為美國廣為人知的憲法辯護律師及哈佛法學院的教授,他在本書中收錄了相當多精彩的案例,且每篇都無冷場。

 

有時看一些法律論文,若遇到外國案例的介紹,常總覺得看得一知半解。但若不小心在這本書中遇到相同的案例時,再配合閱讀,在了解上又能深入了一層。

 

本書第四章「深喉嚨」是有關美國史上最有名的色情電影之一「深喉嚨」(deep throat)影片中的男演員遭檢方起訴的精采司法攻防故事。

 

該片在一九七○年代,有超過千萬美國人看過這部片子,且在戲院也連續放映七、八年之久,片名甚至紅到後來將爆料線民都用「深喉嚨」來比喻[2]

 

原本美國對這類色情片,檢方都只對發片商或電影院老板開刀而已,然而這部片實在太紅了,以致檢方首度將男主角列為被告進行追訴。

 

當時負責的檢察官甚至引用聖經,他形容自己是「上帝指派的牧師,到人間來執行神對他們的忿怒」[3]。而這個事件正巧可以見證美國對於色情出版品這類言論自由尺度的變化歷程。

 

在這案子之前,美國最高法院認為色情片至少要能找出一點色情以外的價值才能被美國憲法的言論自由所保護。但後來標準變嚴格,必需要積極的具有文學、藝術、科學、醫學等價值,才有存在的空間。因實務見解的變化,造成該案的辯護上變的更加困難。

 

作者的中心概念,原則上認為言論自由(不管是那一個領域)若要加以禁止或管制,必須要非常慎重與小心,且一定要有實質且重大的理由。文中有段作者與當時美國有名的牧師之辯論對話,他提及:「不要忘了,在世界歷史上,聖經曾是遭受最嚴厲審查的書之一」[4]

 

文中亦提及哈佛某社團因在校園內的電影院播放「深喉嚨」這部片,而引起女學生的抗議,認為這部片的內容有辱女性。而哈佛亦發生過女性講師要求花花公子的雜誌應該下架,不能出現在哈佛的圖書館內。只是作者認為,若大家都有權讓自已覺得不愉快的東西自圖書館撤除,那圖書館書架上恐怕也剩不下幾本書了。

 

二性平等、成年人的聽閱自由、色情片的著作權保護、青少年的保護、防止女性被物化與言論自由間如何取的平衡,實在是個很有趣也非常值得討論的議題。這本書裡面有很多正反方的思辯,值得大家去看看喔。

                         By-簡啟煜律師



[1] 「德蕭維奇法庭回憶錄」,作者亞倫.德蕭維奇,譯者:李貞瑩、郭靜美,商周,2001年初版。

[2] 如水門事件中的爆料線民,美國媒體就稱之為深喉嚨。

[3] 同註1,第250頁。

[4] 同註1,第2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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